成都宏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宏芯科創園1#樓外墻品牌標識制作服務項目比選公告
成都宏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作為比選人,根據公司需要,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宏芯科創園1#樓外墻品牌標識制作服務項目的供應商。現將有關事宜告知如下:
宏芯科創園1#樓外墻品牌標識制作服務項目
1.背景介紹:為充分發揮宏芯科創園對外展示品牌文化、提升園區辨識度的作用,現計劃在宏芯科創園1#樓外墻左側增設“四川能源”標識,右側增設“宏科電子”標識(具體詳見附件《宏芯科創園1#樓外墻品牌標識制作明細》)。項目內容涵蓋LOGO及文字的制作與安裝、支撐結構及內置光源的安裝,以及電路系統、安裝機具與輔料的配置安裝。
2.制作安裝:標識整體采用燈箱形式呈現,由LOGO與文字組合構成;底板選用1.5mm厚鋁板(噴灰漆),側邊采用1.5mm厚鋁板(噴漆,顏色與文字顏色保持一致);文字部分為亞克力發光字,正面覆蓋5mm亞克力貼膜,內置藍景光源,確保亮度均勻無暗區;“四川能源”的漸變LOGO正面采用阻燃3M布雙面雙噴。文字高度約2.36米,LOGO尺寸及整體標識長度需嚴格按照標準VI排版比例同比例縮放。所有燈箱及箱體字均需做好防水處理,防止進水損壞。
3.其他要求:在拆除與安裝的全過程中,服務商需對項目全部安全風險隱患承擔全部責任。安裝前,應完整提供安全協議、安全交底記錄、人員高空作業等符合本項目安裝要求的資格證書、人員用工協議(或勞動合同)、安全培訓教育記錄及施工方案等資料;安裝過程中須做好防護,嚴禁損壞墻體等,若因安裝造成損壞,須限期恢復原狀或按實際價值照價賠償;施工完成后,服務商需對本項目的整體呈現質量及結構安全穩固性承擔3年質保責任。質保期內若產生正常維護費用,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結算;若因初始安裝不到位,施工疏忽等服務商自身原因引發問題,相關修繕整改工作及費用均由服務商自行承擔。
(二)服務期限
合同簽訂后,自雙方確認實施方案起15個自然日內完成。
R本項目最高限價為186500元。
(1)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;
(4)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
(5)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、未因重大執業質量等問題受到國資委通報或行業協會嚴重處理;
(6)信譽要求:未處于財產被接管、凍結、破產狀態,未處于行政處罰期間
(7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2.本項目特定資格條件:
2023年1月1日至比選截止之日,比選申請人需提供1個高空標識安裝(含相關內容制作)的類似項目業績,業績證明材料需包含合同關鍵頁(體現服務內容、合同金額、簽訂時間、甲乙雙方信息等)。
注:以上資料需加蓋單位鮮章。
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4日09:00-17:00(北京時間)在四川能源天府陽光采購服務平臺(http://scny.tfygcgfw.com/)上獲取。比選人不提供文件獲取的其他方式。
五、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時間及地址
1.比選申請文件為 1 套正本, 2 套副本(副本可打印或采用正本的復印件)及比選申請文件的電子版(U盤,與正本內容一致) 1 套。
2.比選申請文件須在密封后于2026年4月15日10:00前報送至本項目開標室:
R成都宏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部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(龍泉驛)星光中路20號
本公告將在以下平臺發布:成都宏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(http://www.whcjzl.com/)、宏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官網(http://www.chinahongming.com)、天府陽光采購服務平臺(https://scny.tfygcgfw.com/)。
比選人:成都宏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
地 址: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(龍泉驛)星光中路20號
聯系人:梁老師
電 話:02884847220 18848427057
特別提示:1、比選人公示的聯系方式作為本項目取得比選文件的唯一渠道,請各位潛在比選申請人注意辨別,謹防假冒、欺詐。因錯信非公示聯系方式導致的損失,比選人概不承擔。2、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期間適時關注上述網站,并及時下載相關內容,比選人不再另行通知。如有問題或疑問,應及時與比選人聯系;逾期未聯系的,比選人視為比選申請人沒有任何問題和疑問,并視為已收到或默認已收到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選申請人自行承擔。